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西、港城路南。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和延伸碳四产业链,公司拟建设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
项目位置: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厂区发展预留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42.5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含碳四精制单元、正丁烷异构单元、PSA单元)、66万吨/年MTBE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www.yatoilyt.com/,纸质版报告可至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厂区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105460603;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工,电话:0531-81795815,电子邮箱:hp2ok@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本司将致力于不断的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和品质,并且不断的发展新的产品去保持市场的竞争能力。正朝着现代企业的方向与时间一同前进。以“真诚、务实、优质、高效”为企业宗旨,竭诚为各界人士服务。
地 址:山东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西、港城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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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女士